问:婚前一方交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这样的房子离婚时要怎么分配? 答:在对于这种情况《婚姻法》解释(三),作出了专门规定: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登记的一方,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认定为共同财产,由登记的一方补偿给另一方。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增值部分”不是整套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而是依照婚姻存续期间所还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的比例来计算相应的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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