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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出资方享有产权吗

时间:2020年08月28日    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

  一、房产出资方享有产权吗

  房产出资一方并不当然享有房屋产权,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因此,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谁就享有房屋的产权。但如果出资人有证据证明房产登记与实际权利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房产归属,一般要提供以下证据:

  第一、出资人与登记人关于房产归属的书面约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出资人因个人原因无法进行房屋登记的,关于房产的归属约定可以直接证明房屋的实际归属。

  第二、出资人实际出资的证明,一般包括支付首付款、交易杂费、税费以及按时偿还银行按揭款的转账记录。

  第三、出资人具备房屋所在地的购房资格的证明。

  二、房产产权的归属问题是怎样的

  第一,婚前各方都有房产(已经取得房产证)的,则再婚后房产仍为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

  第二,婚前一方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再婚前已经取得房产证的,则此房屋为一方的婚前财产;房屋的剩余房款系一方婚前的个人债务。

  第三,婚前一方支付了部分房款,其余房款为银行贷款,再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则此房屋是否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是不确定,要看一方再婚前支付了多少房款?所占比例是多大?若是大部分房款都已经支付,基于公平的考虑,可能会认定是婚前个人的房产,这还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

  三、房子的产权性质是怎么分的

  1、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2、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但是还有些是单位底价买给职工的。

  3、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经济房的价格一般比商品房便宜,但是位置相对较偏,而且需提供较多证明,审批后才能购买,房号很不容易获得。

  还有一种产权性质是在农村集体用地上建的房有正规房管局发放产权证但土地使用证根本没有这种住宅只能卖给农民但由于违规操作这种房也在卖而且很多专业一点就叫“小产权”。

来源: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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