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问题来了! ▼▼▼ 收了“小红包”帮忙转发朋友圈 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或者 如果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帮忙转发广告推销产品 是否也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提醒 9月1日起,新《广告法》中将明确规定,自然人在自媒体发布广告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不要以为广告法离我们很远,不只是明星代言需要连带责任这么简单! 从此面子是路人,谨慎才是王道 但这一件事也让林小姐对于朋友圈转发广告产生了谨慎之心。近几年,伴随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微博微信火了,微信朋友圈、微博的广告也越来越普遍。有的市民甚至在微信群中发红包并要求抢到红包的朋友帮忙在朋友圈发布广告,抢到红包者虽只抢到“几毛钱”的红包也只能碍于面子帮忙转发广告信息。但是,因为这种随手转发广告而引起的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 新广告法十大看点 根据新《广告法》修订的内容,此次修改可以概括为“十大特色”: 充实和细化广告内容准则; 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 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 严控烟草广告发布; 新增关于未成人广告管理的规定; 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 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 增加公益广告,扩大广告法调整范围; 明确和强化工商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广告市场监管的职责职权,明确以工商机关为主、各部门分工配合的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提高法律责任的震慑力。 太复杂不看的朋友,我们记住这几点就好 广告法有连带责任了,明星们不能随便接广告了,接了虚假广告自己也要遭殃!还必须要使用过该产品的才能作为代言人,所以什么男星代言高跟鞋啊,姨妈巾的以后也不会有了。 十岁以下的儿童不能接广告了,什么QQ星啊,学习机啊都会变花样,所以很多小童星还是先安心长大吧~ 最重要的是这条!!自然人传播虚假广告也要连带责任,所以该怎么做你肯定懂的啦! 最后再次提醒!2015年9月1号就开始执行了!商家注意!消费者也要注意咯! |